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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管理
时间 : 2024-03-07 00:23 浏览量 : 66
江宁区财政局日前制定管理办法,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加强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由区“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工作,日常管理由区财政局、区机关局负责,其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区财政局依规履行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的综合管理职能,将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房产资源纳入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房产资源的动态管理。
二是整合资源,实现三个优先。即房产、土地的出租,需优先满足街道社区履行职能的需求;优先满足养老等民生方面的需求;优先满足本部门和区其他部门办公需求。
三是建立代理经租平台,实行集中管理。在满足三个优先的前提下,建立全区统一的房产资源出租出借代理经租平台,授权委托区属国有集团负责管理,对其出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四是加强监督,提高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区机关局等部门应按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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