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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财政局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时间 : 2019-06-30 00:06 浏览量 : 50
为加强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江宁区财政局近期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
一是分类确定办公设备和家具范围。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按照包含的内容做了细分,其中办公设备共有13小类,办公家具共6小类,对各类设备的配置标准、更新条件、配置实物量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明确配置要求。办公设备的配置以安全稳定、兼容性强、能耗低、维修便利为目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和环保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三是规范经费申请。各单位所需经费由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中申报。新成立单位、新开展大型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专项经费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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