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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本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的通知
时间 : 2024-02-06 22:56 浏览量 : 80
各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推进2018年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18〕20号)的计划安排,经研究,市财政局会计处决定于2018年5月-10月份组织开展管理会计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竞赛活动的人员为本市所有财会人员。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以及2018年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等方面。   三、竞赛安排   (一)网络竞赛(6-7月份)。由各区财政局发动广大财会人员,以个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财政局网站,网络竞赛试题以不定项选择题形式通过网络答题软件发布,参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完成所有试题。各区参赛人数不得少于50人。   (二)初赛(笔试)(8月份)。由各区财政局推荐的本区财会人员,以组队方式(每组8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1.5小时)完成所有试题。初赛通过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书面答题形式进行。按照各区初赛(笔试)总成绩选取排名靠前的4-5支队伍进入决赛。   (三)决赛(竞答)(10月份)。由通过初赛获得决赛资格的区财政局组织本区财会人员参赛,以组团形式(每组3名选手)参加决赛竞答,决赛通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等现场答题形式进行。   三个竞赛环节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表彰方式   本次竞赛活动设立个人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项   1.网络竞赛环节,对网络竞赛成绩排名前100名的个人,在网站上予以通报表彰;   2.初赛环节,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二)团体奖项(4-5名)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名。根据决赛现场竞答结果,现场宣布获奖代表队,按代表队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   (三)组织奖(6个)   对在开展知识竞赛的组织落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区财政局予以表彰。   竞赛结束后,由市局向各区财政局下发竞赛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区财政局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广大财会人员参赛,积极开展赛前宣传培训,通过层层选拔方式推荐优秀财会人员报名参赛,确保参赛的覆盖面和竞赛质量。要通过竞赛活动,达到增强广大财会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进取精神和提升能力素质的目的。各区财政局可根据需要安排适当的经费,对成绩优异、积极参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切实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朱  刚   联系电话:54679568*17043 南京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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