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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 2024-02-08 07:40 浏览量 : 77
定额项目
主 要 内 容
一、公用经费单项定额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2.办公用房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费用。
3.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管理、保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
1.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
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水费
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9.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日常维修(护)费
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修理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在公用经费单项定额管理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开支)
(2)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且用于单位内部行政管理的办公自动化(OA)、人事、财务、会议保障、楼宇智能化、通信等方面的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其他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修理(护)费用,按项目支出管理)
11.会议费
指三类、四类会议经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一类、二类会议按项目支出管理)
12.培训费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13.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购置费
指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构建费、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构建费、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等,按项目支出管理)
15.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16.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17.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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