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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 2024-03-06 10:34 浏览量 : 116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办资〔2015〕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一、填报范围
2016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主要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报表构成
本套报表的主要构成为汇总封面、企业分户录入封面、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指标表之一(利润及相关指标)、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指标表之二(资产负债及相关指标)及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指标表之三(生产经营指标)。
三、编报要求
(一)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填报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各项指标,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在报送月度快报数据的同时,应附财务分析。
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按照产权隶属关系,将所属级次为三级及三级以上的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组织上报区县财政部门。母公司下属的单户企业的行业分类,应按照下属单户企业的实际所属行业填报。
(二)各区县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月报报送的速度和质量,认真做好编报企业的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工作。编报户数应保持相对稳定,除破产、关闭、歇业等特殊原因外,企业户数不应随意减少,如有变化,应逐户说明,便于口径衔接可比。
四、上报时间
(一)企业应根据区县财政部门和控股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上报月报。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应将企业月报的汇总数据、分户数据及数据的错误说明,于次月9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要加强企业动态信息的监测,及时上报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对策。于次月10日前,将本地区的经济运行分析通过市财政局邮件系统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五、其他
2016年,本市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信息系统为网络报送方式,各编报单位应登入“南京财政”(www.czj.sh.gov.cn)网站,点击首页政务大厅的“在线申请”或“热门办事事项”栏目,选择“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进入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网络填报系统,进行录入、审核及上报。
南京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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