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注册公司代办

南京市注册公司代办流程及费用,业务咨询:19941196210

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1.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南京注册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只有董事长,无执行董事。《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实践中,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股东会决议更换;另一种是由股东一方或几方委派产生并撤换。
2.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在设立董事会的公司中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五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的公司中,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权是否由执行董事行使,《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予以确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经理般由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cache
Processed in 0.00774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