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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对防控禽流感中受到影响的家禽养殖场(户)给予财政补贴
时间 : 2019-06-30 00:07 浏览量 : 59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本市自4月6日起暂时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暂时停止活禽交易。为维护家禽养殖场(户)经营者利益,保持家禽行业生产稳定,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商务委联合出台政策,对在本次防控禽流感中受到影响的本市家禽养殖场(户)给予财政补贴。
一是对持有本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养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按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平均存栏数种禽数,给予每羽种禽15元的补贴;二是对持有本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孵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今年4月6日至4月27日期间孵出的禽苗,给予每羽0.5元的补贴;三是对持有本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户)按不同家禽种类给予一次性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共安排财政资金逾3200万元。
此外,对本市范围内的肉鸡和淘汰蛋鸡实行定点保护价收购。在实行保护价收购期限内,对本市家禽销售发生困难的养殖场(户),由定点加工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对取得本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区县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的地产肉鸡和淘汰鸡实行保护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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