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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预算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 2024-03-06 09:03 浏览量 : 78
  在9月27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次会议上,市政府副秘书长汤志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本市预算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南京应当是全国财政透明度最高的地区”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本市各项规定和要求,将预算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聚焦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切,大力推进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全面公开、联动公开和细化公开,全市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   报告首先汇报了本市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在总体情况公开方面,目前,除涉密信息外,本市各级政府均依法及时公开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报表,实现了本市各级政府预算的全过程公开;将“四本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在转移支付公开方面,目前,本市已实现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区、分项目公开,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分区公开;市对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区公开。在政府债务公开方面,目前,本市已全面公开了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市区两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并按规定分类细化公开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报告进一步汇报了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从总体情况看,目前,本市已将所有市级部门及其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并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今年以来,本市还着力推动乡镇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乡镇本级和部门向其所属各预算单位延伸。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各部门“三公”经费的跨年变动信息,从今年起,本市在以往已经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比较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新增公开了“三公”经费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的比较情况。在政府采购公开方面,目前,市区两级已在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中标和成交结果等方面情况的同时,还将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决算,由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时一并公开。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方面,今年,本市自去年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纳入市区一体化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的公共服务项目总量,并将试点范围从原来的30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静安、杨浦两区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全部16个区。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方面,今年,重点将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设备的公开标准,从200万元扩大调整为通用设备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0万元以上。   报告还对本市预算绩效公开情况作了简要汇报。2017年,本市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绩效公开力度。一方面,向社会全面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情况。在政府层面,由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情况。在部门和单位层面,由各部门和单位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市级部门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并选择至少3个重点项目公开具体的绩效目标;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并选择至少3个重点项目公开其绩效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今年,参照财政部的做法,市财政局首次将涉及重要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部分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级决算参阅材料提交年中“市小人代会”,并在会后向社会公开。各区和乡镇也参照市级做法,积极推动本地区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报告指出,近年来,本市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始终把预算公开摆在本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为抓手,不断突破影响预算公开的瓶颈制约,切实提高公开实效。一是着力推进预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公开时限,本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均在人大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实施预算批复与预算公开联动,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审查通过政府预算草案后,于4日内批复了各市级部门预算,比新《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批复时限提前了16天;探索实施预决算公开模版化管理,将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要素全部纳入市财政局统一制作的标准化公开模版,逐步规范本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体例,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集中化、便利化。近年来,本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预算集中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推进实施预决算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开设“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信息,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7年,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又专门增设“专项资金”栏目,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公开渠道多、内容分散、查找较为困难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着力推进预算公开考核监督制度化、机制化。重点对预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细化程度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不断提高整改实效。   报告指出,近年来,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监督指导下,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着力将公开透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穿融入到财政改革的各个领域、财政政策的各个方面和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与此同时,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改革深化、管理规范、职能转变和财政政策实施效果、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效能的不断提高,有力地确保了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效。下一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在稳中求进、进中提质上狠下功夫,聚焦难点抓改革深化、制度创新和系统集成,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快构建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提升预算公开的完整性,进一步拓展和充实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围绕提高预算公开的规范性,进一步创新完善预算公开机制。三是围绕提升预算公开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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